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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土地权没有儿子女儿能继承吗

遗产继承 2023-10-06 09: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亲留下的土地儿子是不可以继承。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国内所有土地要么属于国家,要么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严格意义上讲,不存在继承问题。所以只有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才可以在本村村民的直系亲属之间继承。
    耕地、林地等,归集体所有,村民集体有权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有权继承。具体情况是子女是农村户口可继承房屋,自留地,集体分的农田,山地。而子女户口在别地可继承房屋,自留地。山地〈土改1953年分的〉,集体分的农田〈前几年再包30年时爸爸还在则有,不在了则无,即再包时签了30年的即有〉。
    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法律中规定子女不可以继承土地,土地属于国家的。但是关于其他的财产,儿子和女儿都有法定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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