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公司注销公告已经有10天了,但是没有通知到员工,签了合同。想问一下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06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注销公告一般需要四十五日。公司应当于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未接到通知书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 公司注销公告需要的时间通常为四十五日。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应当于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未接到通知书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法律依据:公司注销公告需要的时间通常为四十五日。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应当于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未接到通知书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 简易注销公告
    1、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程序,需公告,如果章程没有特殊规定,则按照公司法应当是公告一次,45天。如果企业章程规定公告三次,或者长于45天,则按章程执行。
    2、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程序之后,政府机构的办理时限是3个工作日。
    具体,需区分三种情况:
    (1)对于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限制条件的申请,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
    (2)对于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3)对于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法律依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 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