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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把户口迁到娘家。需要些什么证明?

其他 2023-10-06 1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迁回娘家的办法:
    1、妇女持有计划生育证明、婚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本、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2、申请人持上述证件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再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
    3、取得准迁证后,持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迁出户籍;
    4、持户籍迁入手续到迁入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户口迁回娘家需要准备下列材料:村委或街道办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迁户户籍证明、迁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然后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迁出证明;最后带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的,按照规定,需要娘家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同意接收户口才可以的。关键是要拿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材料有: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接收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之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的一联)。
    办理迁移证需要的材料有:准迁证、户口本和身份证后一步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当然,各地具体操作可能会有差异,建议具体咨询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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