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工亡供养亲属有哪些人的

工伤索赔 2023-10-06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亡职工家属的供养条件:职工必须是因工死亡;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存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子女未满18周岁、配偶或者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等情形之一的;其他。法律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 工亡家属供养条件:职工必须是因工死亡;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存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子女未满18周岁、配偶或者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等情形之一;其他。法律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 法律分析:供养亲属,是指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亲属是较直系亲属范围更大的概念,既包括血亲也包括姻亲,既包括直系亲属也包括旁系亲属,既包括生理血亲也包括拟制血亲(如继父母与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
    这些亲属中谁有资格享受抚恤金,通过是否无劳动能力、主要依靠工伤职工生前抚养来确定。职工的供养亲属即其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而民事法律与刑事法律上的近亲属是不完全相同的,而职工的供养亲属通常是指民法意义上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其中,有能力供养职工的亲属应当成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再综合考虑其经济状况来确定。法律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二条 工伤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具体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