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孩子的母亲拖欠抚养费一直都不给,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10-06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的抚养费对方一直拖欠的处理方法是: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对方拖欠抚养费不给,讨要的方式为: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拖欠子女抚养费的处理方式是:首先先进行催告;催告后仍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作出判决;法院下达判决书生效后仍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