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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异地备案成功怎么样使用?

社会保险 2023-10-06 1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保异地备案成功后使用的方法如下:
    1、首先确认是省内异地就医还是跨省异地就医,如果是前者则不需要备案;
    2、如果是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备案审批表办理登记;
    3、审批备案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1到3家医疗机构;
    4、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时,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异地就医备案后转回本地的方法是什么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使用方法如下:
    1、只需要自己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去当地的医保部门做一个申请就可以了;
    2、而自己如果要再去外地生活的话,那么还重新需要备案一次,实际上还是非常简便的,只不过就自己需要往返往医保部门跑两趟。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法律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
    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样式见附件),并保留其参保(合)信息,以备核查。新就业地要做好流入人员的参保(合)信息核查以及登记等工作。
    第九条
    参保(合)凭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卫生部统一设计,由各地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统一印制。参保(合)凭证信息原则上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之间传递,因特殊原因无法传递的,由参保(合)人员自行办理有关手续。
    异地就医需要什么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复印件等);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复印件等);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复印件等);
    4、异地转诊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材料;
    5、自主转诊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 法律分析:异地就医备案相对来说是简单的,只需要自己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去当地的医保部门做一个申请就可以了,而你自己如果要再去外地生活的话,那么还重新需要备案一次,实际上还是非常简便的,只不过就自己需要往返往医保部门跑两趟。法律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样式见附件),并保留其参保(合)信息,以备核查。新就业地要做好流入人员的参保(合)信息核查以及登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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