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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是由谁起诉

刑事辩护 2023-10-07 0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提起公诉的案件由谁提起: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证属实、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按照管辖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不允许越级提起公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一、公诉案件由什么提起公诉
    1、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是什么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的要求,是用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每一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同时又与犯罪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还必须排除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提起诉讼。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加害人充分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可以影响量刑的。
    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刑幅度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如果被害人向法院求情,是会影响量刑。
    什么不属于刑事公诉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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