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咨询一下,我和一个朋友合伙开了一个公司,各占50%的股份,但法人是他,现在不合有意见,他把公司所有印章全部拿走了,我有业务需要用合同章和财务章,我可以另外去私刻一个吗?我和一个朋友合伙开了一个公司,各占50%的股份,我可以另外去私刻一个吗?

合同纠纷 2019-04-01 11: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合伙股份的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例如:三个人合伙开公司股份分配通常按照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适时需要考虑是否参与经营管理,是否一方具有技术投入等因素:
      
    1.参与经营可以适当增加股份,不参与经营的人适当减少股份分配;
      
    2.一方有技术投入也可以适当增加股份分配;
      
    3.其他的影响因素,需要通过协议确定;
      股份分配确定好后,需要订立合同,按规章办事,减少后续分配纠纷。
      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 合伙企业负责合伙事业的合伙人因工厂欠债跑路,其他合伙人应承担债务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开办法规规定,合伙企业执行人是由全体合伙人委托,代表所有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合伙企业的责任是无限责任,执行人因债务跑路,其他合伙人将以自已名下的资产对应所持股份的欠债比例,负有偿还债务的责任。
      跑路的合伙企业执行人,同样需要承担债务责任以及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抚顺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