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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永久使用吗

土地纠纷 2023-10-07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不可以永久使用。比如通过家庭承包的方式取得的耕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承包期限的限制。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 农户的土地使用权是否是永久性的,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对于土地承包而言,是有承包期限的。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 土地使用权存在永久的情形,比如划拨性质的国有城镇土地和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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