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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损失是否专项申报

抵押担保 2023-10-07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计算债务重组损失的办法: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为当期损失;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接受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当期损失;采用债务转为资本方式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当期损失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第七十三条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第九十四条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 债务重组的损失应这样计算:
    1、以现金清偿债务的,计算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计算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3、其他计算方式。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四条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条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条
    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债务重组损失是营业外支出。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规定,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重组收益作为资本公积,而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法律依据:《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第十三条 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重组收益作为资本公积,而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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