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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精神损失费一般赔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07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最多的赔偿标准,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二十年的收入来计算。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最多的赔偿标准,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二十年的收入来计算。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的计算应该综合:
    (1)受害人正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数额;
    (2)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
    (3)受害人的社会地位、社会影响、名望、年龄、家庭状况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最多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二十年的收入。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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