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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07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房子是怎么分配的
    1、离婚房子分配标准如下:
    (1)房产增值部分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3)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的: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法定第一继承人顺序是什么
    法定第一继承人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均等分配,特殊情况下可不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可以多分;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
    4、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该不分或少分。
  • 离婚房子的分配,要好根据实际的情况具体分析:
    1、婚前买房付清全部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2、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
    3、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属于登记人的,对另一方由产权人进行适当的补偿;
    4、婚前父母买房赠与子女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房子的分配具体情况是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均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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