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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一个农民,家中种植一些甘草,今年甘草价格一路高涨,四月份左右我们跟一个内地老板签定了合同,对方支付百分四十27万,总款68万,剩下钱未支付,约定收购钱付清,合同有钱的违约金136万/,签完合同半月左右价格就涨了,我们找老板商量一下加点钱,对方不同意。 请问律师这块我如果违约就必须支付对方136万?可是对方仅仅支付我了27万/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按照现在行情我自己亏了50万左右/因为我们一起有好几家人一起都买给这个老板的,恳请律师指点一下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0-07 1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合同违约赔偿,如果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约定的损害赔偿条款构成显失公平,则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而变更(增减数额)或撤销该条款。
  • 法律分析: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 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 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 人。
    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如果对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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