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临安区商业用地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 2023-10-07 1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如果对拆迁补偿有异议的,可以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沟通,沟通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当然还可以起诉。

  • 一、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1、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包括:
    (1)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2)厂房重置成新价的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费的补偿;
    (4)装修附属物重新购置费;
    (5)机器设备的搬迁费;
    (6)可移动的附属设施设备的搬迁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企业的拆迁程序是什么
    企业的拆迁程序如下:
    1、调查核实;
    2、逐户走访;
    3、编制拆迁计划;
    4、申请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
    6、签订协议;
    7、实施拆迁。
  • 企业拆迁补偿费用标准根据土地的用途进行补偿,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标准全国每个地方不尽相同,具体标准由省政府制定区片综合价。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