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金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0-07 18: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法经下列流程办理:
    1、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依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提供担保和相关的申请材料;
    3、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审核通过的,提供贷款给申请人。法律依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法经下列流程办理:
    1、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依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提供担保和相关的申请材料;
    3、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审核通过的,提供贷款给申请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 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办法》规定,申请这种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借款人是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借款人购买的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借款人同意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项下所列房产抵押给贷款人,赋予贷款人优先抵押权和受偿权,作为偿还本息的保证;借款人有支付不低于购房所需资金30%款项的能力;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支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运作、银行专户保管和金融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职工购买、新建、改建、大修自有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自有住房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报国务院批准,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金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