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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被朋友骗了20800元,现在联系不上他,他是沈阳人,在沈河区住,

诈骗 2023-10-08 0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朋友骗了钱找不到人的处理: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对于报案、举报情况,公安机关都应立即接受,问清情况,并制作笔录,还需要出具受案的回执给报案人、举报人。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
    第一百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并妥善保管。
    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
  • 法律分析:被朋友骗了钱找不到人,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对于报案、举报情况,公安机关都应立即接受,问清情况,并制作笔录,还需要出具受案的回执给报案人、举报人。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
    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 被骗了可以报警处理,有可能要回被骗的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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