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宿迁一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0-08 07: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有,贷款的用途是用途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借款人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及借款人依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了相应担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贷款的用途是用途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借款人依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了相应担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贷款的用途是用途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借款人依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了相应担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 法律分析:可以的。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宿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