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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过逾期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0-08 0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积金贷款逾期是指未同时按贷款合同规定时d间和金额还款。逾期后可能会导致:
    1、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未能按照公积金借款合同每月履行还款义务,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相关规定对贷款申请人的逾期部分房贷进行罚息。
    2、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经多次催收后,仍无力进行还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向法院申请处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3、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本人及配偶的逾期记录将会被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报个人征信中心。
    同时,其贷款担保人也会需要负一定的法律连带责任。法律依据:
  • 公积金贷款逾期后,需要贷款申请人持身份证到银行柜台办理还款业务。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一般是银行在还款日自动扣款,若申请人银行卡内余额不足,则扣款会失败,申请人若不及时主动还款,将造成贷款逾期,影响自己的征信
    一,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法律依据:《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二,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三,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四,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
    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六,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
    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 法律分析:可以,网贷逾期只是不能够进行公积金贷款,但是不影响提取公积金的余额。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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