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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房管局查到名下有房产了吗

房屋产权 2023-10-08 0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房管局查到名下有房产了。
    房产指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
    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到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1、国家所有住宅;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法律分析:查询名下房产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去房管局的办事大厅进行房产查询。法律依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
    第十条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
    第十四条 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查询机构经审核后,可以出具查询结果证明。
    查询结果证明应注明查询日期及房屋权属信息利用用途。有下列不能查询情形的,查询机构可以出具无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
    (一)按查询人提供的房屋坐落或权属证书编号无法查询的;
    (二)要求查询的房屋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
    (三)要求查询的事项、资料不存在的
  •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手段查询对方名下有无房产。个人私自查询对方名下房产属于侵犯隐私权,可以委托律师或法院调取房产档案,查询对方名下房产。查询本人名下房产时,可以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并交纳一定费用,可查询名下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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