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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能够在天津办离婚手续吗

协议离婚 2023-10-08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外地户口可以在天津办理离婚。但双方仅能诉讼离婚,不能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关于“外地人能否在天津能离婚”问题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分析:
    1、如果当事人想在天津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那么双方需要有一方的户口是在天津的,否则没有办法办理。
    2、如果双方在天津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的,需要双方或者被告在天津生活已经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在天津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关于“外地人能否在天津能离婚”问题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分析:
    1、如果当事人想在天津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那么双方需要有一方的户口是在天津的,否则没有办法办理。
    2、如果双方在天津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的,需要双方或者被告在天津生活已经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在天津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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