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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会见的法律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辩护 2023-10-08 1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看守所会见流程为,当事人向看守所询问可以会见的时间;到达会见时间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向看守所提出申请;经过看守所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就可以会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三十条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第三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 辩护人与刑事拘留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进行会见的法律依据如下: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 看守所看望规则是:
    1、亲属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探望在看守所羁押的罪犯;
    2、每次探望人数的不得超过三人;
    3、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罪犯可以回家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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