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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是指什么,复婚手续如何办理

结婚 2023-10-08 18: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复婚手续的办理: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双方没有近亲的证明,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复婚婚姻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根据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 复婚的手续:
    1、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离婚证等相关资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进行审查;
    3、审查合格后,注销其离婚证,发给结婚证。
    需要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规定,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办理复婚手续:双方共同向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提出复婚的书面申请。经登记机构审查,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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