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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得转让个人债务,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务追讨 2023-10-08 1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得转让的债权法律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转让个人债务的条件是,个人债务是有效存在的;债务是可以转让的;转让个人债务获得债权人的同意;以及与第三人依法协商后,第三人同意受让该个人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 转让个人债务的条件是,
    1、个人债务是有效存在的;
    2、债务是可以转让的;
    3、转让个人债务获得债权人的同意;
    4、以及与第三人依法协商后,第三人同意受让该个人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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