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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毁坏赔偿标准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0-08 1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被损害后,赔偿标准按照损坏程度有相应的赔偿计算方式:
    1、如果损坏的房屋可以完全修缮时,赔偿标准按照修复金额赔偿。
    2、如果损坏的房屋可以部分修缮时,赔偿的标准是修缮的费用和不可修复造成的其他损失之和。
    3、如果损坏的房屋完全不可修复时,则赔偿金额为重新购买或者重建房屋所需的费用。如有造成人身伤害等等其他情况,可以依据当地法规进行具体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根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可以修复的赔偿的标准是,赔偿费用=房屋修复费用+相关的经济损失;如果造成的房屋损坏不可修复,那么赔偿费用=原来的房屋价值-损坏后的房屋价值。如果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那么赔偿费用是重置房屋的成本。
      如果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房屋损坏,是由房主自行承担房屋维修责任。不过国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受灾人员一定的救助和补偿。比如说重庆市政府规定,因为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按照5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偿。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八十条  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房屋的所有者可依据上述法规向质量责任人申请赔偿。如与责任人交涉无果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 法律分析:赔偿标准应该要根据房屋的受损程度来确定。如果房屋所有人发现因施工造成的损失时,要想得到相应的赔偿,就必须要先确定损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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