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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撤销婚姻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结婚 2023-10-08 1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为:
    1、初审。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受理。
    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三)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四)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3、审查。
    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
    (三)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4、报批。
    5、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法律分析:撤销婚姻登记流程是什么:
    (1)查验上述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
    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程序有:
    1、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进行审查;
    2、审查,审查通过的进行报批,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3、公告,婚姻登记机关将撤销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公告,同时宣告该婚姻证作废并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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