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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以后结婚证怎么办理

其他 2023-10-09 09: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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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改名后结婚证的情况下,当事人可持新旧户口本,向制发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认定情况属实的,应予以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改名后结婚证的情况下,当事人可持新旧户口本,向制发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认定情况属实的,应予以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改名结婚证的办理方式如下:当事人改名后可以持派出所改名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证更换手续。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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