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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入室盗窃案,还是累犯,还是多次,能判几年,怎么判

刑事辩护 2019-04-04 21: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盗窃罪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最高法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是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 你好:一事不两罚,对于以前处罚过的,不会再处罚。但是,多次盗窃的会从重处罚。多次盗窃,数额达不以刑事案立案标准的,也会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这一规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盗窃累计数额仍达不到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内,多次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的情形来定罪处罚。
  • 涉嫌盗窃罪,数额较大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吸毒不是犯罪,只是行政处罚,不作为盗窃的量刑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
    3.8)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入室盗窃,涉嫌盗窃犯罪;累犯从重处罚,数额较大,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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