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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起诉探视权法院如何判

子女抚养 2023-10-09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探视权起诉判决如下:
    1、双方就儿童探视权达成协议,法院可以直接依协议处理;
    2、只有一方提到孩子的探视权,或者双方都提到,但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直接判决;
    3、双方自愿离婚或者离婚判决不涉及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对探视权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探视权起诉至法院的判决规则:
    1、法院一般要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2、如果其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院会判决中止行使探视权;
    3、如果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法院会判决其有权行使探视权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探视权诉讼的提起:双方解除夫妻关系后,因对方拒不协助自己行使探视权而需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对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在起诉时向法院提交自己与孩子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以及抚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原告缴纳诉讼费,法院会通知双方到时候准时到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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