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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性质怎么填写,有什么样的法律规定

债务追讨 2023-10-09 1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申报包括具体的债权如下:
    1、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合法有效的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 债权申报书应写明,债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申报的原因;申报的债权数额、性质;申报的债权有无担保;申报的时间;以及申报的对象,和债权人的签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七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 1、债权申报书应写明,债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申报的原因;申报的债权数额、性质;申报的债权有无担保;申报的时间;以及申报的对象,和债权人的签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七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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