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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开车撞死人了,再撞我车,我正好行驶,我有责任吗,为什么扣我车,我的车是新车,能要到折旧费吗?我可以起诉他吗?他开车撞死人了,我正好行驶,我有责任吗,我的车是新车,能要到折旧费吗?我可以起诉他吗?

综合法律 2019-03-20 06: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7.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三、对方私自破坏现场,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既然通过公安机关处理,相信公安关机就是了。
    四、经公安机关处理后,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意外保险的赔偿的,不过首先也要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保险公司根据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的手续给你相应的赔偿。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 酒后驾驶撞死人处罚,要从几个方面来考虑:
      
    1、酒驾和醉驾有着本质的区别,醉驾直接入刑(坐牢),酒驾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还要看后果。
      
    2、在未饮酒的情况下,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在酒驾情况下,造成一人重伤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追究刑事责任。
  •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主要看事故责任和造成的后果;根据《刑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如果承担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造成一人死亡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没有逃逸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附带民事赔偿。
    如果机动车司机承担事故次要、同等、无法认定或者无责任,即使造成他人死亡,也不会构成犯罪,只是赔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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