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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打了学生,要求赔偿两万块钱合法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10 1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案情要说清楚
  • 老师打伤学生,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决定。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老师打学生犯法,学生作为民事主体,享有人格权任何人都不能侵犯。老师打学生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法赔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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