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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如何变更一般农田?

土地纠纷 2023-10-10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基本农田是不可能变成一般耕地的,除非遇到特殊情况。因为基本农田是从耕地中划出来的优质耕地,是耕地中的精华。对于基本农田,国家实行永久保护制度,不仅落实到地块,纳入数据库严格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还会将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告,并设立保护标志。因此,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否则基本农田是不可能变成一般耕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要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批准。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要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批准。
  • 由于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一般不得变更。但如果涉及到基本农田需要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的转用审批手续,审批之后具体的建设项目用地还要由县市级人民政府批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基本农田是不可能变成一般用地的,除非遇到特殊情况。如果基本农田要变成一般用地,只能是基本农田出现了某些情况,比如基本农田上出现污染了,或者是基本农田退耕还林还草了。对于这样的情形,基本农田就不得不退出变成一般用地了。法律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十五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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