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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救死了怎么办,处理办法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10 1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司法救助由当事人向办案机关提出,被害人死亡的,由符合条件的近亲属提出。申请一般采取书面形式,确有困难,不能提供书面申请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申请人一般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救助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实际损害后果证明;
    4、生活困难证明;
    5、其他与申请救助有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
    第三条
    当事人符合本规定第二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二)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
    (三)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四)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
    (五)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
    (六)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七)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八)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九)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
    (十)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十一)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的,
    (十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十三)当事人为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社会救助站、特殊教育机构等社会公共福利单位的,
    (十四)其他情形确实需要司法救助的。
  • 救助申请由当事人向办案机关提出;刑事被害人死亡的,由符合条件的近亲属提出。申请一般采取书面形式。确有困难,不能提供书面申请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申请人一般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救助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实际损害后果证明;
    3、实际损害后果证明;
    4、生活困难证明;
    4、生活困难证明;
    5、其他与申请救助有关的证明材料。
    5、其他与申请救助有关的证明材料。
    生活困难证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所在单位出具。生活困难证明应当如实载明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人均收入等具体情况。
    生活困难证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所在单位出具。生活困难证明应当如实载明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人均收入等具体情况。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 救人者要不要担责,从已经判决案例来看,有两种情况:
    1、一方面,如果救援的人在救助过程中没有过错,最后被救者还是死了,救援者不用担责;
    2、另一方面,如果救援者在救助过程中采取措施不当,被救人最后死了,被救人家属诉讼的话,救人者是要承担相应过失责任的,当然,最后法院可能适当减轻救人者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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