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先生上月28号递交了书面离职,入职时未有签署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现在离职公司要求签署,可以拒签吗?入职时未有签署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可以拒签吗?

合同纠纷 2019-03-23 07: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如下区别: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
    (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 商业秘密权利的产生来自与法律的直接规定,其效力完全取决于商业秘密的保密性,一旦秘密公开即丧失。换言之,只要商业秘密处于秘密状态,义务人就要永远保密;而竞业限制的效力,取决于协议双方约定的时间及地域范围以及支付对价款的情况而定,法律规定的竞业限制 期限最长为两年。
    义务人违反竞业限制并不必然违反保密条款,而义务人竞业限制期满,也不影响继续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   离职与保密协议冲突,可以根据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进行协商和处理。如双方不能协商的,可以提前劳动仲裁。
      在处理纠纷中,当事人要明确清楚自己的合法权益:订立的保密协议是否明确双方义务和权利。
  • 离职员工应当注意以下事项:提前三十日将离职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严格遵守与原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满后,员工也应当保守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在新单位工作过程中不擅自使用原单位的商业秘密,直至其商业秘密被公开。
    1、首先,员工准备离开公司前,应当提前通知原单位
    2、其次,如果原用人单位和员工在《劳动合同书》中或与公司签订的其他《保密协议》中,对员工的竞业禁止义务做出合法、有效明确约定的,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3、最后,企业到新单位入职后,也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职业道德保守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在工作中不擅自使用原单位的商业秘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无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