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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行签署的解除事实婚姻关系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协议离婚 2023-10-11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私下签的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要解除婚姻关系的,需要经过民政局登记,同时离婚协议需满足以下条件:
    1、签订协议的双方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法律分析:协议有效,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但如果协议内容涉及到解除婚姻关系,则这部份无效。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诉讼才能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夫妻自己双方签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内容严重不公或者严重损害一方利益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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