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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实习了,宿舍里还有东西,学校让人们提前把东西搬走,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11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学校要求学生搬宿舍是学校管理方面的问题,不涉及法律问题。2、学生在学校住宿的,就要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规定。需要统筹安排宿舍的,学生应当遵从,没有特殊情况,不能拒绝。3、当然,学校在宿舍管理上,也要发扬民主,提前向学生通报宿舍调整方案,征求意见,并尽可能按大多数学生的意见调整。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 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不得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
    第四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学生通过制定公约,实施自我管理。
  • 法律分析:学校要求学生搬宿舍是学校管理方面的问题,学校有权对学校资源进行合理调配,除非是你已交住宿费学校中途不能调整外,新学期学校是可以对寝室进行调整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如果租客跟房东签的合同到期以后,租客没有把属于自己的个人物品搬走,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可以按照民法总则来进行处理,可以将房客个人物品移出自己的房屋。如果房客因故缴不出房租,房东不可以将房客物品丢弃或是闯入房间,否则将吃上侵占官司,房东必须依照法律途径,透过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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