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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想离婚,不想在继续生活下去了,因为老公一天天的在外忙我都不知道干什么,我要有事耽误他就说我耽误了他多少订单生意什么的,一月挣多少钱也从来不说总说赔钱不挣钱,每月就给我跟儿子几百元的零花,现在孩子上幼儿园了花钱的地方越来越多,我就是每天在家照顾孩子没有工作,现在真的不想这样生活下去了,结婚好几年了有没有存款我也不知道一问就说赔钱什么的,房子是我们结婚前男方买的,写的是老公爸爸的名字,现在我想离婚就是想知道我有什么可得的,我想把儿子判给我,我十九岁就嫁给他了,老公比我大四五岁,如果儿子跟爸我会所得到什么我现在想离婚,有没有存款我也不知道一问就说赔钱什么的,我想离婚就是想知道我有什么可得的

离婚 2019-03-22 00: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只能够对共同财产进行划分,超出共同财产范围外的个人财产,属于单方个人所有,不能由双方评分。所以如果对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界定不清,可以申请法院依照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尽心判断。
  •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房产证为另一方的名字,一般会视为婚后共同财产。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所有权属于谁,要看购房时购房合同上标注姓名来定。
      规定是,领取结婚证之前签署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买下住房。该住房产权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购房合同登记了两人名字,该住房就是登记的两人共有。
      但是,自领取结婚证起还贷所用钱款,这笔钱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对方有一半权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该住房增值部分的权益,对方也有一半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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