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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户口本不在身边,有户口页可以领证吗

离婚 2019-04-09 03: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四、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 1、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同意,就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民政局办理;诉讼离婚是指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2、如果你是协议离婚,则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原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相关的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建议律师律师办理,因为此程序相对非常复杂。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必须以已经离婚这一事实已经发生为前提,即未离婚之前,该离婚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
  • 办理结婚证女方无户口本,可以由女方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开具户籍个人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登记使用,再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作为当事人户口本使用。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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