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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涉案银行卡怎么解除

刑事辩护 2023-10-12 0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已经达成和解协议,那可以和申请人再协商一下让他要求解除银行卡账户,但是前提是你的按期履行,不然到时候申请人有权继续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并没有法律固定明确禁止不允许销户,可以选择销户,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有绑定第三方业务的账户必须提前解除绑定,
    其次是扣费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也要先解除以后再销卡,
    其三你的收费收款银行卡最好等所有的收益结束以后再销卡,
    其四贷款账号的银行卡要等到贷款结清之后才能销卡,
    其五是欠费的银行卡要还清欠费以后才能销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八条 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第九条 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十条 商业银行依法接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但法律规定其有关业务接受其他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机构监督管理的,依照其规定。
  • 失信人员银行卡里的钱可能会被划走。
    1、失信人员银行卡是可以用的,但如果卡内有存款,可能会被法院冻结,会被转走,用于偿还金额机构或者债权人的债权。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
    2、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拓展资料:
    根据法律依据:《民诉法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 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 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 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2、应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包括: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 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 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3、不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包括:
    (1)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2)已被采 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3)被执行人履行顺 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4)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 定义务的情形;
    (5)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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