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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女方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处理,怎么规定

子女抚养 2023-10-12 0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离婚不给抚养费,另一方是可以起诉的。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法定理由有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以及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的处理方式: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请求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根据生效裁判文书,请求强制执行。如果双方起诉离婚的,请求权人可以直接根据生效裁判文书,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离婚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拒绝支付的,直接抚养方可以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请对方的单位协助,每月定期从工资账户中划拨定额的抚养费,履行支付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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