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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如何赔偿被害人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12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法律规定,因一方当事人造成受害人人身、财产受损的,应当按照规定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 故意伤害罪应该按下列标准予以赔偿: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在民事赔偿方面,应当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等。故意伤害致人受伤残疾的,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故意伤害罪应赔偿被害人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造成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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