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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我男朋友家拆迁的房子。他的父母直接写了他的名字。现在我们结婚了,他加了我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12 1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加了名字当然是共同财产,就算不是夫妻,加了名字也是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各项规定都是以房产证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来说的。登记两人名字还说个啥
  • 法律分析:房产物权以登记为准,夫妻一方将房产加上另一方名字的行为,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对于何时可以在房产证加名的情况,不同地区的存在不同,具体可以向房管局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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