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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如何拍照留证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12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拍照留证:
    1、首先拍照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
    2、站在车辆前后方的正中间拍照,不要斜着拍。
    3、把事故车辆的全景拍摄进去,尤其要把车道、标线等拍进照片。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 发生交通事故拍照留证:
    1、首先拍照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
    2、站在车辆前后方的正中间拍照,不要斜着拍。
    3、把事故车辆的全景拍摄进去,尤其要把车道、标线等拍进照片。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 发生交通事故拍照留证:
    1、首先拍照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
    2、站在车辆前后方的正中间拍照,不要斜着拍;
    3、把事故车辆的全景拍摄进去,尤其要把车道、标线等拍进照片。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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