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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能够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吗

协议离婚 2023-10-12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只能办理诉讼离婚手续,而不能协议离婚。一方要提起诉讼离婚的,在被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参加庭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异地是否可以办理离婚手续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异地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因为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在原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可否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1)协议离婚: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离婚双方在外地缔结婚姻关系,则需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也就是说,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条件是夫妻有一方户口所在地在当地。
    (2)我国《婚姻法》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进行调解。如果的确回夫妻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不方便的情况下,条件符合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有了法院调解文书之后则无需再办理离婚证。
    在此情况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一般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故需要任何一方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在该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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