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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从结婚后一直对我不信任,打我,监视我,还定位我的手机,不准我跟朋友吃饭聚会唱歌,说我偷人,损害我的名声,前两年我爸有病叫我跟我妹妹两家一人拿了七万多块钱帮我娘家造了房子,为了房子买材料好丑,吵起来,我爸的病被他家气的越来越严重。没多久去世了。这几年我老公还是不改,限制我的人生自由,我去吃饭,他就跟着去捣乱,冤枉人家跟我有关系,我为了孩子忍了他十四年,这次我真的人不了,要离婚。他叫我还他房子钱,要十万。请问你我这个房子钱该不该还他??限制我的人生自由,冤枉人家跟我有关系,请问你我这个房子钱该不该还他??

行政诉讼 2019-03-21 18: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 犯罪、吸毒 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关于孩子抚养权,要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三、关于离婚的时间,简易程序为三个月。
  • 在离婚案件中, “实施家庭暴力的”,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司法实践中,不少当事人以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义务举证对方实施了家庭暴力。因此受害者应当注意收集证据从而证明家暴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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