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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能够缓刑么

刑事辩护 2023-10-12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管制和缓刑的区别如下:
    1、管制属于限制人身自由而不是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缓刑是指行为人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为犯罪,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先定罪,暂不执行;
    2、管制属于刑罚的一种,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
    3、如果存在法定情形,存在缓刑撤销问题,但管制并不存在该问题;
    4、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改为有期徒刑二日;判处缓刑的,提前羁押的,没有缓刑考验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管制不可以缓刑。只有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才能适用缓刑,因此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是不能适用缓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简单地说,管制是刑罚的一种,而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被判处管制的被告人,不限制其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监督执行,期满则执行;执行缓刑的,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被告人,给其一定的考验期,如果遵守了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就要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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