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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我几十块钱,一直不还,跟对方协商还是不还,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0-12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欠钱不给的,债权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对方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要提起诉讼,应当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对方欠钱不还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的流程:首先由原告准备起诉状,并整理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起诉状、证据材料等;等待参加开庭审理进行诉讼;最后等待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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