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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抵押担保 2023-10-12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担保债务的履行方式有以下四种:
    1、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的的,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3、给付定金的,给付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反还定金。
    4、留置财产,以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担保债务的形式如下:
    1、连带保证。是指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2、按份共同保证。
    即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3、最高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总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贷款合同和商品交易行为提供担保。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担保合同约定的债权限额内交易,担保人依法承担担保责任;
    4、一般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

  • 法律分析:担保债务的履行方式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
    4、一方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应付款项超过一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以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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