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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散伙分配问题

合伙企业 2023-10-13 0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伙的分配由各合伙人决定,可以根据出资比例以及非货币财产的出资价值来决定。但是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 《民法典》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方式是:首先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 2个人合伙散伙按照下列流程进行清算:

    1、确定清算人,可由2个人担任也可委托第三人担任或经法院指定;

    2、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3、支付清算费用和其他的应付费用;

    4、编制清算报告、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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