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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是公司原本说的20号发工资,但扣了一半,说要隔月发

讨薪 2023-10-13 1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扣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加付赔偿金;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上都有规定工资应该按月来支付,按季支付的话除非有事先的约定,否则是不允许的。实际中,被单位扣工资,如果是劳动者因自身问题耽误工作,适当扣除部分工资是合法的,当然,不同公司会有不同的规定。
    国家规定企业给付劳动者的报酬应该以货币形式每月发给,按季度发工资是违法的,如果被举报会被要求定期改正。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超过公司约定的发工资期限就属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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